
為認真做好我市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,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和《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〔2022〕1號)精神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我市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包括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(以下簡稱統一高考)、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等。統一高考各項工作按本辦法執行;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報名、考生檔案組建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、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有關要求按本辦法執行,考試、評卷、劃線、志愿填報及招生錄取工作按《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2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》(渝教招發〔2021〕20號)執行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、公正選拔、公開透明的原則,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、綜合評價、擇優錄取新生。
一、報名
二、考生檔案
三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
四、身體健康狀況檢查
五、考試
六、評卷及成績發放
七、招生計劃及章程
八、志愿填報
九、錄取
十、特殊類型招生
十一、信息公開公示
十二、新生入學與復查
十三、工作職責
十四、招生經費
十五、組織領導
本文標題:2022年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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